一、

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有优先购买权

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,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

第七十二条规定,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,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,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。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。

二、

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如何的

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一至五十人。若是只有一个股东的,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够上市的,也只能够以发起的方式设立。

法律依据:

《公司法》第二十三条

设立有限责任公司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股东符合法定人数;

(二)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;

(三)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;

(四)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;

(五)有公司住所。

三、

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

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:

1.缴纳出资的责任,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,承担违约责任;

2.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,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地位;

3.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
找法网提醒您,“有限责任公司,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”这包括两层意思:一是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,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;二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,以公司资产为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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